巡视反馈整改意见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2018-08-28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至5月12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6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视反馈意见指出了学院党委存在的9个方面54个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的整改建议,学院党委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并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党委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制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党委于当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省委娄勤俭书记在书记专题会上讲话精神,进一步学习领会省委巡视办关于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要求,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认真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二)履行主体责任,精研整改措施

为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学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暑期,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方案研讨会、整改措施会商会,针对9个方面54个问题确定了112项整改措施,按照“三个清单”的要求逐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时限要求,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作方案,确保任务分解到位、措施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坚持以上率下,抓好整改落实

为保证各项巡视整改措施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学院建立了“主要领导重点挂帅、分管领导直接推进,牵头部门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合力配合”的协同工作机制,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领任务,带头强化责任担当,近两月来先后主持召开了6次党委会(5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11次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亲自研究重点问题整改、统筹研究各类问题整改,与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一起,努力推动形成即知即改、真抓实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质量

依托省委巡视整改督查系统,两个月来,学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整改任务逐条、逐项、逐人、逐事进行跟踪,确保巡视整改举措按照既定的时序进度和整改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学院党委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与深化综合改革相结合、与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着手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着力推动把巡视整改的过程作为不断解放思想,增加干部新担当新作为、事业发展新动能新特色的过程。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深入,“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拓展推进迟缓, 领导听思政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学习贯彻教育部《高校思政政治质量提升工程纲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领会政策内涵、把握工作要求。二是制发了《学院课程育人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常信院教〔2018〕73号)及《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实施细则》,明确了当前课程思政建设的五大任务,进行了目标任务分解。三是启动了《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研制,初步明确了学院思政十大建设工程的具体任务。四是启动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遴选了10门“课程思政”立项建设示范课程;启动人才培养方案全面修订工作,初步实现了专业课程思政要素全覆盖。五是修订了《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规范》,明确学院党政领导每学期至少听1次思政课,党委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每学期至少听1次思政课。

(二)关于“专任思政教师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根据学院实际,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确立了“到2021年末实现思政教师人数与学生人数比例达到1:350”的思政教师队伍建设目标,在未来3年通过引进与培养相结合,补充20名左右思政教师。

(三)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机制不健全,学术不端行为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学院机构改革工作,成立了党委教师工作部,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师德师风建设协同工作机制。二是制发学院《师德师风行为规范》(常信院人〔2018〕77号),进一步明确了学院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规范了涉及爱国守法、厚德勤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探索求真、团结协作、服务社会和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的内容。三是启动制订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加强教师学术道德教育和监查,明确对学术不端行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

(四)关于“部分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契合度低,动态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区域产业发展、社会需求等对学院现有专业定位进行全面梳理。停招4个专业,对9个专业启动逐步调整, 3-5年内将整合或取消。对部分专业调整了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二是启动制订学院《新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新专业设置的条件、流程。修订了学院《专业动态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从9个方面建立了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五)关于“高水平师资引培与学院整体地位不相适应,科研促进教学尚未形成共识”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了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委对人才工作的规划和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部署,明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人才工作。二是制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常信院人〔2018〕39号)、学院《柔性引进人才暂行管理办法》(常信院人〔2018〕57号),本年度已聘请30名专家教授,引进10名博士(教授)。三是修订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常信院科技〔2018〕18号)、学院《科研工作量核定及量化计分办法》(常信院科技〔2018〕19号)、学院《专利管理办法》(常信院科技〔2018〕20号),进一步加强学院支持教师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的力度;明确了每2年召开一次全院科技创新工作大会,营造科研促进教学的工作氛围。四是进一步加强科研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科协、科研俱乐部等载体平台作用,持续开展了科研政策宣讲、项目申报培训、学术报告会等活动。启动“1+1+1”(1名学术导师+1名青年教师+1名学生)协同培育工程。

(六)关于“课堂教学管理宽松,督导检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了学院《关于开展课堂教学管理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以自查、重点抽查等形式,重点检查各类课堂教学管理情况,并于9月份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各教学部门启动修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要求把教学督导检查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重要依据之一,要求提高教学督导信息反馈实时性,对重要问题即时反馈、即时处理。三是启动修订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教学督导的履责考核要求。

(七)关于“实验实训设备在学生技能培养中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了学院实验实训室使用和管理情况,要求对实训室利用率低于50%的77个实训室逐个开展问题分析,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半年内整改到位;对其他实训室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要求,涉及设备损坏的已及时完成修理,涉及竞赛类单一设备已全部归入名师工作室,用于学院杰出人才培养工作。二是启动修订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公共实验实训室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室建设立项论证,强化实验实训室使用管理。

(八)关于“学院对产教融合缺乏应有重视,利用专业优势服务地方相关产业意识不强、成效欠佳;没有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对课程设置、教材建设的作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建设,启动制订学院《深化产教融合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学院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专业设置中进一步强化对常武地区相关产业服务的力度、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产教融合工作。结合全院机构与岗位设置调整,对产教融合机构职能进行归并、调整。二是立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以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的8个专业为重点,启动与相应行业企业共同开发课程与教材工作。

(九)关于“信息产业园产教融合平台作用没有很好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信息产业园运行管理办法》,明确信息产业园成为产教融合、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基地的功能定位及管委会领导、全资子公司负责运营的管理架构。二是启动制订《信息产业园入园企业校企合作奖励办法》,明确孵化和规模生产型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与师生创新创业企业的入驻条件、流程和服务标准,确定了各二级学院与园区企业合作的考核指标,要求年内园区空间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十)关于“对二级学院推进校企合作缺乏实质指导和督办”问题的整改

一是启动修订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意见》,结合学院实际,修订校企合作考核目标内容,强化目标考核与过程指导监督相结合。二是编制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导手册,加大对二级学院产教融合工作的指导力度;明确对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产教融合办公室主任开展常态化培训,提升二级学院产教融合工作水平。三是统一部署各教学部门进一步梳理校企合作情况,注重提升校企合作的层次和规模。

(十一)关于“党委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人才新政26条”和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等大事要事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巡视整改以来,党委会专题研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人才工作5次,并形成制度化安排:党委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1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党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注重谋大事抓落实,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了三次集中学习、三次集中调研、三次集中研讨,班子成员围绕基层党建工作和学院重点工作,联系发展实际,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三是每年假期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培训班,专题研讨基层党组织建设、学院重点工作和重要发展事项。四是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自查整改,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五是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部门工作职责,部署各成员部门以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保障机制的研究为重点,加强对“人才新政26条”的贯彻落实。六是实施“幸福常信”工程,暑期集中开展了办公场所改造,改善教师办公条件。

(十二)关于“对一些影响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破解乏力,对一些已确定的重要事项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学院“十三五”发展主要指标中期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在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科技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深化人才培养内涵、优化产教融合体系、提高科研层次规模、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调整方案。二是结合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任务和指标,对“十三五”规划指标进行中期调整,并对党代会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三是按照国家《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江苏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办法》,统筹推进德育体制机制、教学机制、机构设置、教育评价机制、科研机制、人事制度等6个方面24项改革任务,并针对改革中的重中之重任务,确定了6个“书记项目”“校长项目”,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

(十三)关于“班子成员分工与职位不相符”问题的整改

按照分工与职位相符的原则,调整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十四)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协作意识不强,有的班子成员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存在的上述问题,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书记对存在问题的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提醒。二是修订完善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题审核机制,对议题的会前研究、酝酿等进一步明确了要求。

(十五)关于“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界限不明”问题的整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启动修订《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秘书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学术委员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理清学术委员会决策事项内容,建立教师、学生代表旁听学术委员会会议制度,实施工作开展情况年度报告。

(十六)关于“发挥教代会职责不到位,一些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没有提交教代会审议”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学院教代会工作职责的履行。二是定于9月召开教代会,将教学与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优秀教学奖实施办法等事项提交会议审议。

(十七)关于“指导督促二级学院执行党政共同负责制不力,有的二级学院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有的搞‘通报式’决策”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发了《中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信院委〔2018〕17号),对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的参会人员、会议召开次数、会议议题等作出明确规定与要求,将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的实施情况纳入教学部门考核。二是明确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规范,要求各二级学院统一使用学院印制的《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本》,按照会议记录要素规定记录会议。三是对未执行到位的二级学院党政班子相关责任人将按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约谈、责令检查或者诫勉等处理。

(十八)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效果欠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托学院官方微信开发了党员“每周一学”新媒体学习平台,测试正确率保持在90%以上。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竞赛,竞赛平均成绩达到94.7分。

(十九)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订了《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学院党员活动日制度》、《学院党员组织活动请假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部署开展了党员活动日、“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党员先锋“1+7”工程等特色活动。二是结合上级党组织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微信“每周一学”等平台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理想信念培训。三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了2018年全国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全省高校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

(二十)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学院领导任副组长,各党总支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和重点工作研究。二是修订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党委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党委年度工作报告。三是启动制订学院涉及民族宗教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每半年组织1次专项检查、1次专题研讨、向党委作1次专题汇报。

(二十一)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在学院门户网站、官微及时宣传国家、省重要政策、活动及党委重点工作,定期更新学院“两学一做”“文明网”内容,引导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开发“常信日记”栏目跟帖评论先审核后发布功能,进一步完善了课堂教学、会议、橱窗、公告栏、电子屏幕等阵地管理文件,将执行情况列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二是研究制订学生宿舍网络统一监管方案,协调网络运营商部署开展监管实施工作。实施了校园网络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年度发案率下降50%以上。

(二十二)关于“竞争性选拔干部未报批”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规范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了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规范,明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要按规定上报同意后实施。二是对2015年竞争性选拔中层干部未报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二十三)关于“违规配备助理岗位干部”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省委组织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修订了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不再设置助理岗位。二是免去现任中层助理岗位人员助理职务。

(二十四)关于“有的违规违纪干部仍在重要岗位,存在因人设岗现象”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对相关人员已形成进行组织调整的方案,待下半年中层干部集中调整时统一实施。

(二十五)关于“中层干部结构不合理,干部培养缺少中长期规划,至今未确定后备干部队伍名单”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学院干部总体情况,启动制订学院《干部培养中长期规划》,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二是开展了干部培训班,结合评定结果,启动优秀年轻干部遴选工作,并在干部调整换届中择优录用,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形成合理有效的干部梯队。

(二十六)关于“考核奖惩和能上能下机制不完善,考核导向没有突出基层一线”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发了学院《中层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常信院委〔2018〕21号),明确考核结果位于同类、同职级干部后3位的,由学院主要领导会同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同一任期两次考核排名后3位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予以降职任用;调整考核评优比例,评优工作向基层一线倾斜,提高中层副职干部的评优率。二是对干部考核连续排名靠后的相关人员,在下半年中层干部集中调整时,采取不提拔、不重用或者调离岗位等措施。三是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启动制订学院实施细则。

(二十七)关于“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人数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进一步开展了《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的学习,要求个人严格对标检查、落实整改。二是依据相关规定,对存在瞒报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诫勉处理。

(二十八)关于“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没有组织二级学院党总支规范换届”问题的整改

一是自巡视整改以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并形成制度化安排:党委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1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召开了党总支书记基层党建整改工作部署会议,针对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深入开展自查和整改。三是开展了党总支换届选举专题培训,确定在 2019年党总支换届工作中,党委集中开展换届工作指导和督查。

(二十九)关于“基层组织设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发《关于在党支部设立党小组的通知》,明确了党小组的设立原则、流程、职责。二是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在10个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20人)设立了38个党小组。三是明确在下半年学院机构设置中,单独设立机关党总支,配备专职人员从事机关党建工作。

(三十)关于“部分二级党组织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体党总支书记签订了责任清单,明确党建责任,要求年底开展党总支书记党建专项述职,要求各党总支将党建计划列入年度、月度、周计划。二是结合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研究制订了《党建强基保障工程建设方案》,围绕“1个党员7项目标”,深入开展党员先锋“1+7”工程活动,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加强责任担当。

(三十一)关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薄弱,部分‘双带头人’投入党建工作精力不足,支委作用没有较好发挥,党务干部近年来未进行业务培训”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了党务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明确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活动,组织党务工作者赴市委党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务工作者培训;启动“双带头人”激励机制的建设,激发党务工作者的内生驱动力。二是督促各党总支书记按照职责开展了支委任务分工,强化了支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完成了1次党务工作者系统培训,9月将面向党总支书记、总支委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操作流程培训。

(三十二)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未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未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明确将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内容,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领导干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工作情况。

(三十三)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有的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甚至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了考核与指导并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对党总支书记完成总支书记责任清单情况、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查。二是组织33个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了对标自查,要求形成专题报告。

(三十四)关于“党员发展工作欠规范,教师党员发展力度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发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常信院委〔2018〕18号),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并定于9月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操作流程专题培训。二是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审核为重点,要求各党总支全面自查党员发展工作情况,一旦发现思想汇报抄袭问题即开展严肃批评教育,对存在不改正现象的,坚决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三是责令未严格把关党员发展工作的党总支向党委作书面检查,相关党支部向其党总支作书面检查,相关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优秀教师入党,要求各党总支成员联系至少1-2名党外优秀青年教师,做好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并通过开展个别谈话、沙龙活动等形式加强思想引领和政治引领。

(三十五)关于“公务接待存在超标准、无审批及从校办企业开支餐费等问题,存在校内会议校外开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分管领导审核、财务审核等报销流程,明确审批责任;取消了关于省外人员来访晚餐接待可用酒的相关规定;明确了校内小型会议一律不得在校外召开。二是对违反会议管理规定相关的批准人、直接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提醒和纪律教育。三是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等工作的审计和监督,明确每年进行专项检查。

(三十六)关于“存在在核定绩效工资外发放津补贴行为,领导干部从事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领取评审费、辅导费、工作补贴等现象比较普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领导干部从事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领取的评审费、辅导费、工作补贴等情况,已按规定予以清退。二是启动修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规范各类津补贴项目,并全部纳入绩效工资。

(三十七)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责令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人员退出了擅自超标使用的办公室,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了调查与处理。二是在全院范围内对2017年办公用房专项检查与整治工作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形成了对二级学院办公用房分批统一改造的意见,并在暑假期间对位于实训楼A206、实训楼C502和教学楼E317的3个二级学院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实施改造。

(三十八)关于“文件会议有增无减,荣誉设置名目繁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了学院《会议申请规范》,严格会议申请审核。二是加强文件制订工作的审核,要求对部门提请以学院名义发文的依据开展综合评估,严控文件数量。三是启动修订学院荣誉体系方案,规范荣誉项目设立,对现有荣誉项目进行梳理、整合,力求明显压缩荣誉类别与项目数。

(三十九)关于“存在损害学生利益情况,学生助学金计提不足,没有执行食堂承包零租赁费让利学生的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停止原来按财务预算数计提助学金的做法,改按财务决算数足额计提了学生助学金。二是将2017年食堂上缴租赁费23.66万元全额退回食堂承包单位,明确从2018年起严格执行食堂承包零租赁费要求,不再收取租赁费。

(四十)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为成员,强化“一岗双责”和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明确党委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召开1次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半年,党委专题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讨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纪检监察年度工作等重要事项;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总体部署。

(四十一)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2018年度党委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常信院委〔2018〕24号),明确规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以及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要求;明确了分管院领导与中层干部廉政提醒谈话的要求;明确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二是建立了廉政提醒谈话机制。要求年底前,院领导与分管联系的中层干部普遍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明确在信访与问题线索处置以及检查、巡视中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以及风险岗位上的干部,必须由分管院领导与当事人开展谈话。

(四十二)关于“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廉政风险排查不细,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千篇一律,未按规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考核”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省纪委交办的“嵌入式”监督路径与方法探索工作,对学院采购招标、基建修缮、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干部选用、人事招聘、职称评审、招生考试、科研管理、校企合作十大领域进行了排查,并根据十大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制订了学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对二级学院(部)和职能部门(企业)分别制订了《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并嵌入《职能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和《中层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四十三)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日常监督举措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和10件信访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了调查与处理。二是启动制订《“嵌入式”监督实施意见》,明确嵌入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对巡视反馈意见中一些突出问题的具体责任人,以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由分管院领导进行约谈批评、提醒警示。四是定于9月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学院违法违纪违规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做好警示教育。

(四十四)关于“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弱,未按照要求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全院11个党总支纪检委员全部调整到位,在33个党支部全部增设了纪检委员,首期聘请了6名特聘监察员,明确规定了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特聘监察员的沟通联系、定期例会、汇报工作、述责考核等职责要求。探索“嵌入式”监督过程中,把纪委委员、部分纪检委员和部分特聘监察员编入研究团队。二是对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排查廉政风险18项,制订廉政风险防范措施21项。三是实现了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联动协作,对巡视整改发现的有关工程验收和结算问题进行了调查。

(四十五)关于“存在应招标未招标问题,有的物业管理项目直接委托给校办企业经营,有的宣传物印刷出版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招标采购人员开展了采购管理办法宣传和培训,明确将2019年物业服务纳入招标范围。二是启动开发采购招标审批监管软件,切实提高采购招标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监督水平。

(四十六)关于“物品采购验收不严,有的采购物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物品,已全部做退货处理,并按程序取消了与该单位的供货合同。二是制订了《物品采购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校办企业物品验收流程,明确了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职责,要求其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日常采购物品的质量监管。

(四十七)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有的工程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不一致,对监理单位缺少监督”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程序解除了与原监理单位的服务合同,并由分管领导对项目管理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制订了《监理单位考核制度》《项目施工单位考核制度》,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并对项目经理进行人脸识别考勤。三是启动修订《维修项目管理办法》《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

(四十八)关于“资产经营监管不严,有的房产未进行公开招租,部分场馆未经集体决策交由企业投资并经营,有的干部擅自同意合作方不执行有关约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了学院《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明确按规定实行房产公开招租;违建房屋已按期撤场,合同到期房屋已按规定进行公开招租,合同未到期房屋到期后严格按规定续租或重新招租。二是全面评估校企共建学生健身中心的合作经营情况,经学院集体研究决策,重新签订了合作协议,并责成职能部门负责人督促合作方在新协议中继续履行原合作协议中未履行的部分义务。

(四十九)关于“存在截留生均财政拨款、未经审批向基金会出资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程序全额收回向基金会出资的款项。二是要求对全院学生人数开展全面核查、清理,精准提供学生年末实际在册人数,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五十)关于“往来款项管理不规范,有的工程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阶段款,有的校企合作单位长期拖欠水电费、场地设备租赁费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了在建工程项目经费支付情况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严格按规定规范经费支付。二是已终止与长期拖欠水电费、场地设备租赁费的校企合作企业合作,拖欠的水电费、场地设备租赁费从该企业投资学院的设备评估净值中进行了抵扣。

(五十一)关于“对整改完成的标准把握不严”问题的整改

针对“对发展教师党员工作重视不够”“有的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已纳入本轮34条、41条问题实施整改。

(五十二)关于“有的整改举措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针对“有的二级学院巧立名目领取劳务费、评审费”的问题,修订了学院《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规范了评审、考务、指导等劳务酬金绩效的发放,加强财务等管理部门对此项工作的审批监管。

(五十三)关于“有的整改措施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针对“党员积分考核制度未执行”的问题,结合本轮巡视整改,修订了《教师党员积分考核制度》,增强了制度的可实施性、可操作性,并加强执行情况督查,与民主评议党员、年度优先评优等工作挂钩;针对“后备干部遴选工作至今仍未完成”的问题,已纳入本轮25条问题实施整改。

(五十四)关于“有的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针对“抓师德师风建设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主体责任落实未能到边到底”的问题, 已纳入本轮3条、29条、30条、31条、33条、41条、42条问题实施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在两个月整改过程中,学院党委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离省委的要求和师生的期盼还有差距,需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方面的问题,需要从体制机制方面深化改革来逐步解决。下一步,学院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突出常态长效,持续深入整改,确保到2019年6月所有问题均得到整改落实。

(一)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围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聚焦“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推进内涵式发展,大力推动产教融合,切实发挥学院党委把方向、管大事、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旗帜鲜明讲政治,巩固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强化政治建设首位意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强组织工作,不断增强学校基层组织、干部队伍、人才队伍适应和支撑高水平高职院校发展要求的能力。

(三)压紧压实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把“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到学院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各个方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内部巡察制度,推动监督执纪问责走向严紧硬。持续开展权力清单建设,完善常态化作风机制建设,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进一步深化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贯彻省委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标准不降、节奏不缓、力度不减,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跟踪问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和跟踪督查,督促院领导、牵头部门(单位)紧紧围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并做好全程记实工作。

(五)抓好巡视成果运用,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将解决具体问题与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加强德育体制机制、教学机制、机构设置、教育评价机制、科研机制、人事制度等改革,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着力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体制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成效推动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为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接轨”的高职名校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6338071;邮政信箱:常州市鸣新中路2号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jw@ccit.js.cn。


中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