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助学基金章程
更新时间:2015-03-15 浏览次数:
一、宗旨
为体现社会各界和学院关心重视和关心特困学生的一贯宗旨,弘扬帮困助学的良好风尚,让常州信息学院的学生感受到社会各界的温暖,学院特设立社会助学基金。
二、社会助学基金的来源和使用
1.来源于社会企业界人士的捐赠。为感谢各企业和个人的爱心奉献,每笔基金将以公司或个人的名字来命名,并由学院向捐赠人(单位)颁发捐赠证书。
2.社会助学基金用于学生的学习或基本生活保障费用,不能作为家庭开支及个人娱乐开支。
三、社会助学基金的管理
社会助学基金由常州信息学院财务处进行管理,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定、发放和追踪了解受助学生情况。
四、申请资助条件
申请资助的学生首先必须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勤俭节约,品学兼优,而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或单亲家庭,严重缺乏经济来源的可申请资助,并出具所在乡(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且严重缺乏经济来源的可申请资助,并出具所在乡(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明)
3.家庭成员患重病所引起的特困可申请资助,凭可以说明的医疗诊断书复印件。
4.严重灾害所引起的特困可申请资助,并出具所在乡(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
5.家中因突发事件(如父母出现意外、天灾人祸等)引起的经济特困,可及时申请资助,并出具所在乡(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
6.虽无上述情况,但家庭确实贫困,本人生活异常节俭(月生活费不足150元),而且在校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者。
7. 捐赠人(单位)规定的其他资助条件。
五、社会助学基金的发放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凭有效证明,由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同意、二级学院审核,填写统一印制的表格,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核准后上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2.社会基金金额根据捐赠人(单位)的要求确定,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根据捐赠人(企业)的情况,直接打入学生帐户或由学院转发。
3.社会基金用于学生的学习或生活补助。若在资助过程中,发现其违法或违纪现象或铺张浪费的现象,则立即取消对其的资助,责成其返还已受资助的金额。
六、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归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学工处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