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历留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
更新时间:2018-04-10 浏览次数: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留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我院留学生教育事业,鼓励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学院设立学历留学生奖学金,为规范奖学金评选与发放工作,修订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我院在读外国学历留学生。
第二章 参评条件
第三条 参评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学院、各二级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尊重各国的风俗习惯,维护各国人民之间的团结友谊;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乐于帮助同学适应中国的学习生活;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学院、各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有良好的团队意识;
6.积极协助学院开展留学生招生宣传,且有成效。
第四条 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1.延长学习期限者;
2.因违反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者;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参评当年所学课程期末考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第三章 奖项设置
第五条 茉莉花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奖项设置
茉莉花奖学金名额根据教育厅要求。
第六条 学院奖学金奖项设置
1.2017级入校学生,持HSK3级或以上证书申请就读并按时报到的学生在入学后可获得2000元/人的奖学金。
2.2016级入校学生,根据HSK考级(3级以上)升级情况、学年学习情况、日常行为表现等综合评定在学年学习结束后给予前70%学生8000元/年(一等奖)、7000元/年(二等奖)、6000元/年(三等奖)不等的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20%、30%、50%)。
3.2015级入校学生,根据HSK考级(3级以上)升级情况、学年学习情况等综合评定在学年学习结束后给予前50%学生3000、2000、1000元/年不等的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20%、30%、50%)。
4.学院奖学金与茉莉花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四章 评定标准
第七条 茉莉花奖学金评定标准:
茉莉花奖学金名额根据教育厅要求。
第八条 学院奖学金评定标准:
1.参评者当学年无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记录,在校内有良好的行为规范并无旷课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校外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在留学生招生宣传、学习活动中起到良好带头作用,协助老师完成班级教学和管理工作,帮助同学适应学习生活;
3.学院奖学金等级按HSK升级情况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确定;
4.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九条 茉莉花奖学金评选按江苏省教育厅要求。
第十条 学院奖学金评选程序:
1.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海外教育与社会发展学院对符合要求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奖者名单,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海外教育与社会发展学院发文公布,予以表彰发放。
3.对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等行为,一经核实,将撤销其所得荣誉,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